报告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 一.说明部分 1.说明委托方名称(被审计企业名称)及委托目的(审计目的); 2.说明会计责任、审计责任、审计依据。 二.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.企业基本情况,包括:公司名称、注册日期、营业执照颁发机构、注册号码、注册资本,法定代表人、公司住所,经营范围。 2.简述项目情况。 三.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.项目申报时间、项目名称、合同签订时间、立项代码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。 2.项目投资总额。 3.创新基金用途。 4.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。 四.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.资金到位情况 2.资金支出情况 3.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(1)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(按年度分列) (2)项目成本情况 (3)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(4)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(5)项目实现利润 五.报告附注 1、会计政策注释。 2、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。 3.主要财务指标注释。 基本要求 一.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; 二.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、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; 三.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齐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; 四.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; 五.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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